| 發(fā)布日期:2018-11-08 09:04:31 來源: 分享到: |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自2018年11月7日起,對原產于韓國的進口腈綸征收反傾銷稅。
2017年11月7日,應國內腈綸產業(yè)申請,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韓國的進口腈綸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間復審。商務部裁定,在本次復審調查期內,原產于韓國的進口腈綸存在傾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對原產于韓國的進口腈綸按以下稅率征收反傾銷稅:泰光產業(yè)株式會社為8.6%,其他韓國公司為21.7%。
(來源:一財網)